美国版权局称,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可受版权保护——只要人类参与或编辑

美国版权局称,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可受版权保护——只要人类参与或编辑

美国版权局负责管理政府对电影、电视节目、小说、艺术、音乐甚至软件等人类创作的作品的版权保护,该局在今天发布的重要且有用的更新中澄清说,某些形式的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实际上可以获得版权保护,前提是人类对相关内容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或进行了实质性的更改。

这一明确性来自一份新文件“版权与人工智能,第 2 部分:版权性”(PDF 嵌入下方),这是最初于 2024 年 7 月发布的报告的第二部分。

报告证实,即使人工智能工具在艺术和商业创作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人类的创造力仍然是版权法和知识产权的核心。

但它也应该让企业特别放心,即使他们将独特的产品和品牌标志融入人工智能生成的媒体,他们的品牌和知识产权仍将受到保护,例如可口可乐去年年底发布的备受争议的人工智能假日广告。

这标志着版权局的态度发生了重大转变,此前,该局曾颁发过一项版权保护证书,随后又撤销了对 Kris Kashtanova 的保护,Kris Kashtanova 是 Adob​​e 的艺术家和 AI 推广者,她的图画小说《黎明之查莉娅》就是使用 AI 图像生成器 Midjourney 创作的。

针对今天的新闻,卡什塔诺娃在社交网络 X上写道:

“两年前我开始倡导人工智能的版权。我首先创作了《黎明之查莉娅》,然后创作了《玫瑰谜团》。这是向前迈出的一小步,今天我很高兴。人工智能作品可以享有版权。你的作品很重要。人工智能是创造力的工具(而不是创造力的替代品)。”

版权局还表示,未来将发布同一报告的第三部分,以解决对版权材料进行人工智能训练的法律问题,包括许可和责任。

第三部分对于 AI 图像、视频和音乐生成公司来说应该是一件大事,更不用说大型语言模型 (LLM) 提供商,例如 OpenAI、Anthropic、Google、Meta 等众多公司——因为据说它们都在未经明确许可的情况下对大量受版权保护的材料进行了训练,目前正因此面临来自人类创作者的各种诉讼。

报告重申了长期以来的原则,即版权仅适用于人类的创造力。虽然人工智能可以作为创作过程的工具,但除非人类作者行使了足够的创作控制权,否则其产出不具有版权。

版权局概述了人工智能生成材料可以向版权局申请并获得官方版权证书的三个主要场景:

  1. 当人类创作的内容被纳入人工智能输出时。
  2. 当人类对人工智能生成的材料进行重大修改或安排时。
  3. 当人类的贡献具有足够的表现力和创造力时。

此外,版权局明确表示,在创作过程中使用人工智能并不会使作品失去版权保护资格。人工智能可以协助:

  • 编辑和完善文本、图像或音乐。
  • 生成草稿或初步想法供人类创造者塑造。
  • 在人类决定最终表达方式时充当创意助手。

只要人类作者身份仍然是最终作品的核心部分,版权保护仍然适用。

然而,仅仅向人工智能系统提供文本提示并不足以确立作者身份。版权局认定,提示通常是指令或想法,而不是表达性贡献,而表达性贡献是版权保护所必需的。

因此,使用文本转图像 AI 服务(例如 Midjourney 或 OpenAI 的 DALL-E 3(通过 ChatGPT))生成的图像本身不符合版权保护条件。但是,如果将图像与人工撰写或人工编辑的文章(例如本文)结合使用,则似乎符合版权保护条件。

同样,对于那些希望使用 Runway、Pika、Luma、Hailuo、Kling、OpenAI Sora、Google Veo 2 等 AI 视频生成工具的人来说,仅仅根据描述生成视频片段符合版权要求。然而,人类将多个 AI 生成的视频片段剪辑成一个新的整体似乎符合版权要求。

报告还澄清,在创作过程中使用人工智能并不会使作品失去版权保护资格。如果人工智能工具帮助艺术家、作家或音乐家完善其作品,则人类创作的元素仍然有资格获得版权。这与历史上的先例相符,版权法已经适应了摄影、电影和数字媒体等新技术。

在分析了公众反馈(包括来自创作者、法律专家和科技公司的 10,000 多条评论)后,版权局发现没有必要立即制定新的立法,并表示美国现有的版权法应该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尽管一些人呼吁对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提供额外的保护,但报告指出现有的版权法足以处理这些问题。

然而,该办公室承认,它将继续监测技术发展和法律解释,以确定未来是否有必要做出改变。

版权登记员兼美国版权局局长希拉·珀尔穆特(Shira Perlmutter)强调了人类创造力在版权制度中的重要性:

“在考虑了广泛的公众意见和当前的技术发展状况后,我们的结论是人类创造力对于版权的重要性。当创造力通过使用人工智能系统来表达时,它将继续受到保护。然而,将保护范围扩大到表达元素由机器决定的材料,将破坏而不是促进版权的宪法目标。”

此外,版权局计划更新其官方的《版权实践概要》,为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创作者提供更清晰的指导。

人工智能创造者庆祝这一消息

随着版权局新文件的消息在社交媒体上传播,特别是在 X(人工智能研究共享和新闻更新的非官方中心)上,人工智能电影制作人和创意人员对此举表示赞赏,即使面对人类批评者和反人工智能艺术家的强烈反对,他们也欢迎有机会获得对其作品的版权保护。

“这是全世界人工智能电影制作人的巨大胜利,”人工智能生成的《终结者 2》重拍片的创作者之一内姆·佩雷斯 (Nem Perez)在 X 上的一篇文章中写道。“版权局正式宣布了我长期以来所宣扬的理念。经过人类操纵和改造的作品确实可以享有版权,即使所使用的工具植根于人工智能。这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一大步。让我们继续前进,继续打破界限。”

3D 动画师 Robert William Bradshaw 在X 帖子中表达了类似的观点:“这标志着创作者取得了历史性的胜利,巩固了人工智能辅助艺术和创新的合法性。利用人工智能保护和拥有自己创作作品的艺术家、作家、电影制作人和梦想家的大门已经正式打开。这是在不断发展的人工智能领域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一步。”

虽然这份报告证实人工智能可用于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但关于人工智能作者身份的争论远未结束。随着人工智能模型的发展,法院和政策制定者仍可能面临挑战,未来可能需要澄清或更新立法。

目前,关键点很简单:人工智能可以成为创作作品的工具,但仍需要人类作者来主张版权。

原创文章,作者:王 浩然,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ian8dian.com/mei-guo-ban-quan-ju-cheng-ren-gong-zhi-neng-sheng-cheng-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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